福鼎新聞網訊(廖曉康)“離職一年多沒拿到工資,沒想到申請執行當天上午,錢就到賬了,謝謝調解員!”申請人林某向市法院執行調解員表示感謝。日前,市法院調解員成功督促被申請人履行支付報酬義務,30分鐘解決一起勞動爭議案件。
據悉,林某于2020年11月入職福鼎市某體育健身公司,并于2021年6月與該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林某在職期間,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該公司也未為其繳納社會勞動醫療保險。2021年9月,因該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林某申請勞動仲裁,經福鼎市仲裁委仲裁:該公司應向林某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15875元。裁決書生效后,該公司未按期履行裁決義務,林某也因工作繁忙未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日前,林某來到市法院就其與該公司勞動爭議一案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前,市法院執行調解員從林某處了解得知,其在裁決生效后因沒有聯系方式并未與該公司聯系。為減輕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負擔,加快執行效率,調解員向我市有關部門查詢了解到該公司登記信息后立馬進行電話督促。30分鐘后,申請人林某收到該公司支付的工資15875元,該案件順利得到解決。